10月9日,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對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技術要求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提高技術門檻;10日,三部門發布《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兩項新規均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對于純電動乘用車,新政要求其百公里電能消耗量必須符合最新發布的《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國家標準。這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于2025年5月發布,并將在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它將取代以往使用的2018年版本,能耗要求更為嚴格。

技術要求中,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要求調整為“不高于《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同現行技術要求相比,達標難度總體提升13%一25%;其他技術指標則保持不變。

針對插混(含增程】車型的續航和能耗兩個關鍵指標都升級了,對大尺寸插混車型的影響較大;此次調整是為適應新能源汽車動力系統的技術升級,確保政策與技術發展同步。同時,通過提高技術門檻,進一步促進行業對電池容量、混動系統等技術升級。

新政沒有設置過渡期,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新列入的車型必須符合新要求,否則將被撤銷。為確保政策平穩過渡,新政實施前允許對已進入目錄但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車型進行整改。從發布到實施,新政僅預留不到三個月時間,將倒逼車企快速調整產品技術,實現新目錄達標。

「新政統籌考慮多方面因素,針對不同領域制定了差異化的調整方案。其中,節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再收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明確純電續航門檻與能耗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