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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作為國民生產、生活的重要載體,提供了大量的能源生產活動和基礎服務設施,同時也成為碳排放的重要源頭。我國各類園區達15000 家之多,對全國的經濟貢獻達30% 以上1,其中列入《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 年版)的國家級和省級園區有2543 家,這些園區的工業產值占全國工業產值的比例超過50%。2 同時各類工業園區也是全國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大戶,據相關研究對2015 年園區的測算分析,工業園區溫室氣體排放約占全國的30% 以上。參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信部、國家能源局2025 年7 月聯合發布的《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試行)》,若園區碳排放強度在現有基礎上平均下降50%,則可實現約19.5 億噸CO2 減排量i;全國園區能最終達到零碳園區指標,單位能耗碳排放達到0.2–0.3 噸每噸標煤,則可實現約33–35 億噸CO2 減排量,將是對我國雙碳目標的巨大貢獻。
園區作為零碳發展的單元,在運營主體清晰、管理結構完善的前提下,具備開展協同減排的優勢。園區通常物理邊界清晰,其內部與外部的碳排放流動易于建模和分析。外部碳排放可通過標準化方法進行對接,而內部碳排放可精細化監測,為碳核算和減排策略制定提供可靠依據。其次,在由統一主體運營管理的園區,可以減少能源子系統行業的壁壘。園區作為一個整體運營單位,能夠整合內部能源子系統(如電力、供熱、交通等),減少行業間的信息壁壘。第三,園區產業用能集中,為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消納提供了較大空間。園區內多樣化的產業類型和用能特征,使其具備較強的負荷調節與儲能潛力,可通過優化能源結構、靈活調度和多能互補,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建設低碳、零碳園區ii 有利于促進能源系統的低碳轉型和產業的區域綠色協調發展,探索綠色技術集成創新示范、電力體制改革等能源轉型急需的突破領域。首先,零碳園區有利于能源系統低碳轉型,尤其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2020–2024 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比例提高了16 個百分點,但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只提高了不到3 個百分點,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已成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點。近年來,我國新能源裝機擴張速度遠超特高壓和調節電源建設速度,導致“三北”地區棄風棄光問題凸顯。例如,從2023 年到2025 年3 月,甘肅區域棄光率從5%上升至12.4%,河北區域棄風率從5.7% 上升至13%。4 依托零碳園區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就近就地消納,通過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將分布式光伏、風電與儲能、負荷管理有機結合形成自循環能源系統,是化解外送通道瓶頸制約、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最切實可行的現實方案之一。同時,零碳園區還能推動構建綠色供應鏈、促進綠色產品生產。零碳園區是綠電直供最理想的試驗田,能有效促進對綠電消費的認定,推動消耗綠色能源、應用綠色技術、制造綠色產品的“以綠制綠”模式的推廣。在當前全球逐步建立產品碳足跡評價體系,而一些國家與地區甚至提出與貿易相關聯的強制要求、跨國公司將產品碳足跡納入可持續供應鏈管理的背景下,零碳園區采用可溯源能源供應系統和全流程碳足跡管理體系,可以幫助企業掌握各環節能源資源消耗和原材料碳排放水平,有針對性地提高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綠色化水平,從而大幅降低產品碳足跡,更好地主動應對可能的強制性要求并贏得長遠經濟性與競爭力。
零碳園區還是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引導產業降碳升級的重要平臺。一方面,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傳統行業需要穩步實現碳排放下降,園區是探索以綠色能源為主體的低碳生產方式、創造低碳產業集群6 的重要載體。
另一方面,以鋰電池、光伏、電動汽車、算力中心、數據中心等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已成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的新經濟增長點。零碳園區帶來的產業升級、產業鏈協同與數字化賦能,能引領新興產業高起點綠色發展。

1、園區政策由綠色低碳向零碳演變
園區是我國一直以來推動環境治理、生態建設、低碳行動的一個地理單位。我國最早于2007 年啟動生態示范園區計劃,自2010 年起推動低碳和近零碳園區建設,2024 年至今進入零碳園區深化階段。園區層面的減碳工作經歷了從生態園區到零碳目標的系統性演進:
? 生態化探索階段(2007–2010年):我國于2007年啟動生態示范園區計劃,逐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2010年,生態園區建設進一步升級,將低碳經濟正式納入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內容,強調循環經濟與環保,以園區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為核心。
? 低碳化試點階段(2010–2024年):自2010年起,國家發改委開展了三批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園區是低碳城市建設中的創新加分項。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于2013年聯合啟動國家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聚焦典型工業園區的低碳轉型,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改造和低碳管理體系,推動產業綠色發展。2016年,“十三五”規劃首次提出“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并在《“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50年建設50個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項目。
? 零碳目標深化階段(2024年至今):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2025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扎實開展國家碳達峰第二批試點,建立一批零碳園區、零碳工廠。2025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啟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申報工作,發布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并提出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零碳園區建設。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建設零碳工廠和園區”列為積極穩妥推進和實現碳達峰的重要工作之一。
2、零碳園區標準體系與項目實踐正在加速
我國零碳園區標準體系已形成初步框架,并在加速完善中。截至2025 年8 月,全國已有4 個關于零碳園區的地方標準和近30 個團體標準陸續發布,國家層面標準也在加速推進。在建設標準方面,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牽頭編制的國家標準《零碳產業園區建設導則》正在研制,將是首個國家層面的零碳園區標準。在評價標準方面,多個團體標準發布,例如,2025 年3 月,中國節能協會正式發布《零碳園區評價技術規范》(T/CECA-G 0344-2025)團體標準,為園區零碳建設與評估提供了科學、可操作的依據。中國投資協會于2023 年發布《零碳園區評價標準》,由多家專業機構聯合編制,進一步豐富了標準體系內容。在國家零碳園區戰略的引領下,各省和地方積極探索零碳園區建設,形成了一系列地方層面的建設方案、指南和規范。東部沿海地區注重產業協同,如山東省采取限額試點模式,建立了全國首個完整的近零碳園區評價體系;福建省推動產業循環與城市協同發展,打造“核能驅動+ 零碳智慧”系統示范;江蘇省發布詳盡建設指南,并在無錫市啟動覆蓋零碳工廠、虛擬電廠等內容的三年行動方案。西北、西南地區突出可再生能源利用,如內蒙古發布國內首套零碳園區建設標準,云南省提出依托水電和光伏資源建立綠色能源體系。
目前,我國現有聲稱計劃或建成為“零碳”的園區項目主要集中于工業園區類型,尤以風電、光伏、電池等新能源設備制造業為主要產業的園區,地域上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和西北風光資源豐富的省份。這類園區多布局在東南沿海以及西北部風光資源富集地區,形成兩類典型路徑:東南沿海地區的出口型制造業正面臨來自歐盟CBAM、電池法案等關于產品綠電使用和碳足跡的嚴格要求,客觀上強化了園區加快綠色轉型的緊迫性;西北地區通過零碳園區建設推動綠電就地消納與產業協同發展,希望實現從可再生資源優勢向制造業升級的有效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