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儲能市場容量電價補償政策分析(40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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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密集出臺儲能容量電價補償政策,建立市場化收益機制。當前已落地的地區包括內蒙古、甘肅、河北、寧夏、新疆等,政策模式涵蓋放電量補償、容量電價機制(火儲同補)、容量電價+峰谷電價疊加、以及容量補償+輔助服務考核等。

補償標準看,可分為“按容量補貼”(元/kW·年)與“按放電量補貼”(元/kWh),并配合考核機制確保儲能出力質量,項目IRR普遍在8–12%區間,高價值省份可達15%以上。我們預計未來仍將有更多省份跟進出臺容量補償政策,儲能收益模型將持續優化。

內蒙古儲能政策補貼力度全國最強,需求拉動效應顯著。25年3月內蒙發布《關于加快新型儲能建設的通知》,對25年6月30日前開工并建成投產的項目,給予0.35元/kWh放電量補償,補貼周期10年,強度高于其他省份。成本由新能源發電企業按裝機容量分攤,形成“強制分攤+高額放電補償”的組合機制。配套上,蒙西現貨交易形成0.27元/Wh的充放電價差,疊加輔助服務市場(調頻里程補償2–12元/MW),進一步提升儲能利用效率。經測算,0.35元/kWh放電補償下,項目IRR可達10–20%,處于全國最高水平。

儲能并網規模持續增長,25H1新開工項目超50GWh。內蒙24年儲能并網14.3GWh,同增161%,規模第二,占比13%;25H1并網約2.5GWh,但新開工項目超50GWh。

甘肅率先落地“火儲同補”容量電價機制,補貼確定性與現金流穩定性優于放電量補償模式。25年7月《關于建立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儲能按有效容量計價(折算公式:有效容量 =放電時長/6×額定功率–廠用電),執行標準為330元/kW·年,與火電機組同價,執行期2年。

配套市場環境良好,現貨運行一年,平均峰谷價差0.24元/kWh+;輔助服務補貼上限為300元/MW·日(調峰)和12元/MW(調頻),項目IRR約9–12%,單位補貼0.15–0.18元/kWh,位于全國中高水平。

25年儲能并網約5GWh,新型儲能裝機超6GW。甘肅24年底新型儲能裝機規模累計11.41GW,預計25年儲能并網規模約5GWh,H1并網約2-2.5GWh,25年底新型儲能裝機超過6GW,30年底10GW。

容量電價逐步上調,IRR為6%-8%。25年9月印發《關于建立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出自25年10月起執行100元/kW·年,26年上調至165元/kW·年,按有效容量折算,成本由工商業用戶和外送電量共同分攤??己溯^嚴,月內三次非停扣減當月電費,全年三個月取消未來一年資格。寧夏現貨價差0.26–0.31元/kWh,輔助服務調頻價格區間5–15元/MW,增強儲能多元化收益。整體IRR測算6–8%,對應補貼0.08–0.1元/kWh。

24年寧夏累計新型儲能裝機4.72GW/9.44GWh,全國第五。25H1寧夏儲能裝機約3GWh,截至8月28日,寧夏儲能裝機容量達6.14GW/12.93GWh,全國第四。

容量電價機制+充放電價格政策并行,IRR約6%-8%。25年3月河北發布《關于完善獨立儲能先行先試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獨立儲能享受100元/kW·年容量電價,以4小時充放電時長折算的月度可用容量為基準,執行期2年,先建先得,26年6月前未并網項目扣減補貼月數。考核端要求全年調用次數不少于330次,執行嚴格。容量電費由工商業用戶分攤,保障結算穩定。河北現貨市場峰谷價差0.25–0.3元/kWh,疊加容量電價補貼,相當于0.08元/kWh,整體IRR約6–8%。

24年儲能并網規模8-9GWh,規模第五;25H1并網6.1GWh,增長勢頭強勁。25年2月,河北發改委下發總規模6.4GW/20.86GWh的37個獨立儲能項目指標。25、26年參與競爭的獨立儲能容量規模為河北南網7.7GW,冀北電網8.3GW。我們預計河北新增儲能裝機維持10-15%。

IRR測算6–8%,若補貼延續25標準,仍具吸引力。23年出臺的《關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確,獨立儲能按實際放電量享受容量補償,補貼標準逐年下調(23年0.2元/kWh,24年0.16元/kWh,25年0.128元/kWh),政策有效期至25年底。資金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己艘笳{用次數不少于100次,調度機構可測試。峰谷價差維持在0.25–0.3元/kWh,疊加調峰輔助服務(充電補償0.55元/kWh,放電結算0.25元/kWh),形成額外收益。整體IRR測算6–8%,若補貼按25年標準延續仍具備一定吸引力。

25年H1并網7Gwh,儲能需求有望維持高位。新疆24年儲能并網20GWh,規模第一,占比18%;25H1并網7Gwh,同比近30%增長。截至25年6月底,已開工和正在實施采招的項目還有73GWh。預計25年裝機30gwh,我們預計26年可維持40gwh規模。

新能源項目按不少于10%配置儲能或支付容量費用,為盈利提供保障,整體IRR約8.3%。云南未成交租賃容量可按參考價220元/kW·年下浮30%獲得收益(154元/kW·年),形成“兜底”收益。磷酸鐵鋰可按裝機規模的1.8倍計入租賃服務,全釩液流按3倍計入。若未足額租賃儲能容量,需按參考價上浮30%(286元/kW·年)繳納調節費用,未成交部分與差額由市場主體按可交易容量比例分攤?,F貨價差與分時電價機制為儲能提供套利空間,每充電1度電可獲利約0.133元/kWh;同時已建立調頻(里程補償3–8元/MW、AGC補償4–5元/MWh)與黑啟動市場(平均中標2.48萬元/月·臺)。

云南新型儲能迅速增長,截至25H1投產并網新型儲能5GW,但目前暫緩審批鐵鋰儲能項目,25年預計下降。24年,云南新型儲能裝機約1GWh,25H1,新型儲能裝機約8.1GWh,系調節容量市場機制和獨立儲能可租賃容量獎勵政策的實施,實現跨越式發展。

山東通過容量補償與市場機制優化為儲能發展提供支持,整體測算IRR約5%-8%。容量補償方面,示范項目容量電價為0.14元/kWh、市場化項目為0.07元/kWh,按“容量電價×日可用容量”計算,為儲能提供基礎收益保障;市場機制方面,通過放寬現貨限價、統一尖峰時段核定有效容量、拓展調頻與備用等輔助服務交易,推動儲能發揮更大調節價值;同時,獨立儲能充電免除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并鼓勵新技術應用。

山東率先建立儲能現貨市場交易機制,推動新型儲能發展。24年底,新型儲能在運規模達717.7萬千瓦,較22年底增長3.6倍,創新儲能自調度機制,獨儲“日充一放”,利用率高于周邊地區。25H1山東新型儲能并網規模約5GWh,我們預計年新增10GWh規??沙掷m。

容量電價出臺可期,儲能空間廣闊。截至25H1,江蘇、浙江、廣東、安徽、青海等省份累計光伏裝機容量分別為84/59/57/54GW,23及24年新增儲能裝機約16/8/6/4/10GWh,光伏裝機規模大,儲能配套水平高,但仍存在提升空間。未來隨著容量電價等政策逐步出臺,儲能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有望打開更大成長空間。我們預計青海、山東、浙江、江蘇等地26年發力,分別有10GWh+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