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我省陸上風電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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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我省陸上風能資源豐富,陸上風電開發起步較早,截至2023年底,全省陸上風電并網裝機1103萬千瓦,有力支撐了全省能源結構轉型和風電產業發展,但部分項目存在不符合用地、環保等政策,也存在布局不合理、程序不規范、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為進一步科學高效開發我省陸上風能資源,現就規范我省陸上風電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持續推進陸上風電高質量發展。按照環境友好、因地制宜、融合創新的總體思路,有序推進陸上風電多形式、立體化開發,全力推動陸上風電成為我省能源轉型和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載體、助力鄉村振興的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堅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布局的前提下,綜合考慮資源稟賦、建設條件、消納能力和生態環境等,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科學布局陸上風電項目及配套設施,有序推動項目實施。

電網支撐,保障消納。結合各類項目規模布局,積極開展電網改造升級和接網工程建設,加強電網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按不同類型優化電網接入方式,全力保障各類陸上風電項目接網消納。

生態優先,資源集約。優先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和陸上風電發展,按照“高效率、低噪聲、少占地”的原則,提升風能資源利用效率,促進風電開發與周邊景觀環境有機融合,全力打造生態友好型陸上風電發展新模式。

多元融合,創新發展。培育陸上風電發展新模式,推動風電開發與光伏發電、低(零)碳園區、鄉村振興、港口油田等融合發展。鼓勵陸上風電前沿技術創新,滿足多種場景綠電需求,助力當地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二、科學謀劃,錨定高質量發展新方向

(一)審慎穩妥發展集中式風電。在風能資源豐富且遠離居民點區域,優先利用墾區農場、臨海鹽場等符合用地妥水的囚域按需適度布局集中式陸上風電。超前規劃統籌推進風尤一體開發,實現風光同場多能互補。探索在已建成集中式尤休壩日用地范圍內適量建設風電機組,充分利用已建成集中式尤畎達邊線站打捆送出,提升風光送出穩定性和開發經濟性。

(二)因地制宜開發分散式風電。創新應用場景,在付合云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前提下,在工業園區、交通基礎設施、老舊油氣田等用電量大、消納條件好且風能資源豐富地區開展分散八入電建設,匹配相關場景綠電需求,助力關聯產業綠色低飯及展。以村為單位、村企合作為主要形式、利用農村地區零散空內工地建設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同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 〕 378號)要求執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高效推進老舊風機改造升級。按照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決策部署,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實現土地資源、風能資源、電網資源提質增效,提升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

三、規范發展,聚焦精細化管理全過程

(一)開展資源普查梳理。各設區市要切實加強陸上風電項目布局與國土空間等規劃的有效銜接,全面梳理當地陸上風電開發潛力及分布,科學布局陸上風電項目。各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應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研究提出各類擬實施項目清單,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二)嚴格實施方案編制。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在項目清單基礎上,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編制市級陸上風電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明確項目清單、建設規模、機位點布局和時序安排等。其中,老舊風機改造升級部分應明確風電場名稱、改造規模和改造時序,并納入全省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年度實施方案,涉及財政補貼的,需報國家能源局復核后方可組織實施。實施方案應征求電網企業意見,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送我委。我委會同相關廳局、省電力公司對各設區市上報的實施方案組織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地方負責組織實施。凡是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不符合相關規劃、不符合用地用林和環保等各類政策的陸上風電項目,一律不得納入清單、實施。

(三)優化配置加強監管。各設區市要科學制定陸上風電項目資源配置及投資開發主體確認工作機制,按時序統籌推進項目配置工作,或委托縣(市、區)組織開展配置,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選擇實力雄厚、業績和信用好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并按《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履行程序后組織實施。將各類陸上風電項目納入能源領域重大項目清單,各地要加強屬地監管,組織投資開發企業在“江蘇省能源領域重大項目綜合服務監管平臺”填報進展情況并按月監測調度。

(四)規范開發建設秩序。投資開發企業要牢固樹立底線意識,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項目建設程序,積極主動辦理項目開工建設前的各項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堅決杜絕不具備條件的項目未批先建、邊干邊批,批小建大,違規轉讓。要重點關注項目對周邊生產、生活、生態可能帶來的影響,通過微觀選址、低噪聲機組選型等方式有效降低聲環境污染,通過開展環境景觀專題研究、因地制宜推行風機塔筒彩繪等方式促進陸上風電與景觀環境相協調。

(五)強化建設運維管理。建設單位要根據項目類型及并網特點制定差異化開發建設策略,發揮集中式風電規模效益,強化分散式風電選址安全論證,提升老舊風機改造升級經濟環保特性。運營單位要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全面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分類施策、精準管理,因地制宜加強各類風電項目運行期設備實時監控和預防性維護,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保障人員設備安全。

四、高效可靠,構建市場化消納新局面

(一)落實儲能配置。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配套新型儲能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3 ] 983號)要求,新增陸上風電項目(全部自發自用的分散式風電項目除外)均應采取自建、合建或購買功率不低于10%裝機容量、時長2小時的新型儲能(包括電化學、壓縮空氣、重力儲能等)方式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新型儲能裝置要采用安全高效、先進可靠的攻合個示統以口,u一風電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內,均應具備相應的配套調峰能力。

(二)優化接網方案。結合陸上風電風機點位,優化接網方案,優先采用專線、T接等方式接入綠電專變、綠電專線,滿足園區內企業綠電溯源需求。電網企業應在項目核準前,超前謀劃確定陸上風電項目接入電壓等級、接入方式等,原則上,集中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宜為110千伏及以上,所發電力以集中送出為主;分散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所發電力應就地消納,或集中匯流送出,同步解決戶用分布式光伏消納難題。電網企業應根據不同接入方式,在安全第一、夠用為度的基礎上,便捷高效做好并網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創新電力接入和運行力式,在符合相關政策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鼓勵采取源網荷儲、多能互補等方式實現較大范圍內綠電消納。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營造規范高效、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市場開發環境,嚴禁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變相收取資源費等不當的市場干預行為。支持鼓勵民營資本等多元市場主體參與項目開發,鼓勵各地依托現有產業稟賦兼顧全省產業鏈差異化發展,避免過度同質化競爭。

(二)強化要素保障。將陸上風電項目納入各級政府重大項目清單,強化用地用林、環境保護、電網接入等要素保障。各相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優化工作流程,協同推進陸上風電項目建設。

(三)做好監測評估。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切實解決合理訴求。要按時調度陸上風電項目建設進展,加強監督執行和評價分析,開展動態評估,跟蹤分析實施方案執行情況,按程序優化調整可實施項目,適時對實施方案進行修編。

若國家政策有重大調整,我委(能源局)將適時調整我省陸上風電發展政策。